人才,是由基本的人和能為企業所用的才組合而成的,何謂基本的人,就是具備基本職業道德和操守,對企業、對家庭、對自己忠誠之人;何謂能為企業所用的才就是不僅具備已有的才干,而且能不斷挖掘自身的潛能,做好企業交給的各項工作和應付各種挑戰的能力。
企業挑選員工,首先評判的要素是基本的人,其表現在:能象軍人一樣具有高度的執行紀律性,能如信徒一般抵御害人損人等惡小私欲的誘惑,能似母親對親孩般的忠于家庭、忠于企業。簡言之一個基本的人,就是具備基本“德”之人,無德之人,不可同,不可合,如家庭中不肖子孫,與其成為敗家子,害群之馬,寧可盡早棄之。由基本的人組成的員工團隊,方具備從中選取有用之才的前提。“才”可分為四類:兵才、將才、帥才、謀才,“兵才”是企業的一線員工,從量變到質變可提拔為“將才”,“將才”是企業的中級管理團隊,依此“將才”可躍升為“帥才”,“帥才”是企業的高級管理和決策層。“謀才”是企業中科研、市場開發研究、企管研究、戰略研究、政策法律研究等成員。
人才的貴與廉,不是用報酬來體現的,而是以為企業創造價值和利潤來表現的。假如企業用最低的薪水招用員工,表面上是雇傭了價廉的員工,而價廉物美永遠不會在商品社會出現,廉價勞動力意味著勞動密集型,實質上帶給企業的是高消耗、高次品率、高浪費、低效率、低水平、低效益,企業用人力低成本換得產銷過程的高成本,用制造成本的高支出來彌補廉價人力的低支出,因此最終是以高價的
誠然,低薪和高薪是要根據員工的才能來決定,無才拿高薪,那又是企業更嚴重的錯誤。
我司秉承把依靠人才作為公司發展的基本動力,把尊重人才作為公司發展的重要驅動,把員工與公司共同發展作為公司發展的戰略導向。秉承“以人為本,協作共贏”的人才理.念為各類人才提供施展才華的舞臺,積極營造“快樂工作,結果導向”的人才成長環境,促進公司與員工的共同發展,與員工分享企業發展成果,創造卓越,共享成功。